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与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一、毕业申请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方可提交毕业申请:
1.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可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是否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
2.延期资助博士生须完成延期资助审核。
3.需征得导师同意。申请人打印《研究生学位申请承诺书》(附件1),本人及导师签名(有两位导师者均须签名)。
4.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资格论文要求。申请人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资格论文检索报告,还需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成果管理内维护资格论文情况,如实填写论文基本信息,将论文设定为用于答辩资格认定,上传资格论文全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检索证明、录用证明、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满足上述条件,需于10月10日前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毕业申请,并添加2025下半年博士毕业答辩QQ群1062720729(加群问题答案:动机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线填写《博士学位申请信息交互表》(附件2),表中填写和上传论文信息、导师签字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承诺书》、资格论文检索报告、延期资助考核表(附件6)等。
二、学位申请
申请人于10月15日前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位申请,按以下流程和要求进行:
1.学位论文自审
申请人严格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进行论文自查自纠,因论文存在错别字、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影响学位授予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提交送审版学位论文
送审版学位论文须删除所有能体现申请人及导师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项目、成果等),导师及本人姓名以XXX代替,学号不填,删除致谢页。申请人和导师应对送审论文格式共同把关,因格式问题或未隐去身份信息等原因影响论文送审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论文编辑修改完成后,上传至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同时还需将论文中文摘要部分单独复制成摘要文件上传至平台,摘要文件格式为“10486_学号_ZY”命名的TXT文件。
3.学术不端检测
学位申请、送审论文等均需导师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审核通过,10月16日后,学院对送审版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每篇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且重复率必须低于10%,不得出现文字剽窃和观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审核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学位申请将被驳回,本学期不再受理。
三、论文送审
论文送审需征得导师同意,导师除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审核通过外,还需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附件4)签署意见,签字同意后交学院教学办公室,论文送审有关说明如下:
1.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多可申请2次双盲评审,结业后两年内只有1次申请双盲评审机会。
2.对于超长学制、预答辩专家组评审认为须加送审的申请人,还将加送1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
3.网上评议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结果出现以下情况者,论文盲审不通过,至少延期半年后重新进行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送审等流程:
⑴论文评阅结果中有1个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或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
⑵论文评阅结果出现2个合格;
⑶论文评阅意见正文中出现等同于第⑴条内容的负面评价。
4.网上评议后,申请人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上传至博士学位申请信息交互表“送审修改”处。
四、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需征得导师同意,导师除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审核通过外,还需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5,审查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应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签署意见,导师审批签字后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位论文答辩环节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以下流程:
1.组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答辩委员和1名答辩秘书组成,其中至少2名委员来自校外。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担任,其他委员应为教授博导或正高级及以上行业专家,其中至少有1人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担任,答辩秘书设置答辩安排,同一答辩委员会每天答辩博士人数不超过4人。
2.学院在毕业答辩QQ群内通知,申请人到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表第2页“指导教师推荐意见”需导师填写并签名,答辩委员会组成页及表决票需填写完整。
3.申请人将填写完成的《学位申请表》连同纸质版学位论文(数量按答辩委员人数准备)交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汇总后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办理答辩所需手续,并于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审阅。
4.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必须详细汇报根据论文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答辩委员表决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现场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5.答辩后,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申请人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报告(学位申请表内附带),经导师审核签字后胶装至《学位申请表》,扫描版上传至博士学位申请信息交互表“答辩修改”处。
五、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学位申请不等同于学位授予,经学院、学部、学校三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授予学位。答辩后3天内完成以下工作:
1.申请人、导师、答辩秘书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所有流程。
2.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传最终版PDF格式学位论文。
3.申请人打印附带导师对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评议意见、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和答辩决议书页的最终版学术论文1本,连同学位申请表中1、3、4、7页用A3纸正反双面复印17份,一起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4.学院汇总材料后,上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六、材料归档
申请人按照学校博硕士论文提交要求,将学位论文提交给图书馆存档,办理手续查看图书馆主页有关链接。
申请人整理以下材料装入档案袋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1.博士学位申请表1本(包含论文评阅书、表决票、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报告,整本胶装完好)。
2.最终版学术论文1本。
3.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2份(学院B9314办公室领取)。
4.武汉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协议书1份(学位申请表内附带)。
5.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学位申请表内附带)
6.博士学位综合考试登记表。
7.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胶装成1本(将所发表文章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内容用A4纸复印,胶装成册,按要求制作封面)。
8.学位论文审查修改表3张(预答辩修改、送审修改、答辩修改各1张),3张均需导师审核签字。
七、有关说明
1.《学位申请表》中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应包括:已按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符合要求,完成了所有要求的培养环节,发表了符合申请博士学位要求的成果,学位论文已完成,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所有表格签署的时间需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
3.所有提交材料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不接收订书机装订。
4.《学位申请表》与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内的信息必须保证如实一致,如有虚假、错误信息,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八、咨询方式
动力与机械学院教学办公室
办公地点:学院B9310
联系人:68772271(工作期间,杨老师、金老师)
附件1:
研究生学位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2:博士学位申请信息交互表
手机填写:

PC填写:https://365.kdocs.cn/l/cqvOHjlL2Yhd
初始登录后,点击“+”,输入学号开始填写,字段填写要求参考模板(附件7:
博士学位申请信息交互表字段填写要求.xlsx),如信息有误,扫描以下二维码加群向学院反馈

附件3:
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docx
附件6:
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考核表.docx